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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兴市村组小型零散项目打包竞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浏览次数:     来源:

泰政办发〔201937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兴市村组小型零散项目打包竞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泰兴市村组小型零散项目打包竞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8日   

 

 

 

 

泰兴市村组小型零散项目

打包竞价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小额集体资产交易绿色通道操作规则(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切实解决小型零散项目分散度高、招标难的问题,确保零散项目公平、公正、高效实施,有效遏制农村产权交易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制定泰兴市村组小型零散项目打包竞价管理办法(试行)

一、打包竞价的范围

全市所有村(居)、组实施的项合同估算价2万元以下的农村产权小型零散项目。

二、资格库的应用及管理

对符合村级规划要求,有资金预算安排,且确定为年度实施的小型零散项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归类打包,统一竞价,建立承建企业(人)资格库。

(一)资格库的建立

1.建库分类。在年度建库前,各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站要组织村组认真开展年度小型零散项目调查摸底。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站根据调查摸底的项目进行归类,一般可分为工程维修类、林业绿化类、装饰装修类、土方工程类、办公用品采购类等,按项目类别分别建立承建企业(人)资格库。

2.入库条件。申请入库企业(人)具有合格的资质要求,或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经历,有适用的施工设备,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基本条件,特别要求的另加注明

3.入库程序。按照《泰兴市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程》,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竞价、公示公布、签订合同承诺书等程序,建立小型零散项目承建企业(人)资格库。

(二)资格库的应用

凡入库企业(人)即成为乡镇(街道)村组零散项目承建候选企业(人),村组小型零散项目的实施,由项目实施单位从乡镇(街道)产权交易站资格库中直接抽取或摇号产生,具体确定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对抢险救灾、突急安全环保事项、乡镇(街道)及以上负责人决策突急或限期完成的项目,可由村监委会成员参与监督,比照同期同类工程价格,报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审核,经党委或政府集体讨论同意后,直接从资格库中确定承建单位(人)。

(三)资格库的管理

资格库一年一建,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资格库的管理,建立资格库动态调整机制,可半年调整一次。凡符合入库资格条件、愿意签订承诺书的企业(人)均可入库,入库企业(人)应及时更新信息,信息过期的不得承建项目,发现已入库企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失信名单,五年内不得申请入库,并向社会公示恶意串标竞标,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施工质量差、验收不过关,其他失信行

三、工作要求

1.乡镇(街道)必须按本办法要求建立村组小型零散项目承建企业(人)资格库,并做到“应建尽建”。建库程序必须规范,资格库必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或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小型零散项目打包竞价后,项目实施的审核、报批、公告、签订合同等程序不变,公告时要注明小型零散项目

3.各乡镇(街道)依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4.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本管理办法(试行)和乡镇(街道)实施办法实施小型零散项目,任何单位不得通过拆分项目适用本办法,一经发现情况属实,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追责。

本办法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