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镇村组小型零散项目承建企业
(个人)资格库招募公告
各施工企业(个人):
根据《泰兴市村组小型零散项目打包竞价管理办法(试行)》(泰政办发〔2019〕37号)文件的通知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各村组小型零散项目施工,我镇拟将各村组低于限额(2万元以下)的各类小型零散工程汇总分类,打包成多个不超过镇级平台最高限额的单个工程(此单个工程的施工时间、施工地点可能比较分散),统一进行竞价招标。现建立滨江镇村组小型零散项目承建企业(个人)资格库,入库的企业(个人)将有资格参与我镇村组小型零散项目的竞价招标活动。打包项目分三类:土方工程类、林业绿化类、工程建设及维修类。其中工程建设及维修类分建筑工程建设及维修、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及维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及维修。
一、报名条件
(一)土方工程类
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1日的土石方类(挖机)入库时间已近结束。滨江镇拟定2020年7月1日—2021年7月1日入库竞价,原在挖机库内的人员有意愿再次参与本年度竞价入库的,相关资料可不予审查(原入库个人名下若有单位且法人是本人的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附复印件),如无意愿参加本年度竞价的,可退还入库保证金2000元。
竞价时间:2020年6月19日下午14点(南小)、15点(北小)、16点(南大)、17点(北大);竞价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逾期不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地点:滨江镇人民政府大楼东辅楼三楼会议室306室
注:扒机新入库人员报名所需资料如下:①扒机为个人名下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操作员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械所有权证明(个人购买挖掘机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②扒机为单位名下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操作员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械所有权证明(单位购买挖掘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上法人姓名需与挖掘机发票上个人姓名一致或发票上的名称直接就是企业单位名称)。
(二)林业绿化类
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1日的林业绿化类入库时间已近结束。滨江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拟定2020年7月1日—2021年7月1日入库,原在林业绿化库内的人员有意愿再次参与本年度入库的,相关资料可不予审查,如无意愿参加本年度入库的,可退还入库保证金2000元。
注:新入库单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且营业范围内含绿化工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或园林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工程建设及维修类(含建筑、市政、水利)
1、市政: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1日的市政类入库时间已近结束。滨江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拟定2020年7月1日—2021年7月1日入库,原在市政库内的人员有意愿再次参与本年度入库的,相关资料可不予审查,如无意愿参加本年度入库的,可退还入库保证金2000元。
注:新入库单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且营业范围内含市政工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建筑: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1日的土建类入库时间已近结束。滨江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拟定2020年7月1日—2021年7月1日入库,原在土建库内的人员有意愿再次参与本年度入库的,相关资料可不予审查,如无意愿参加本年度入库的,可退还入库保证金2000元。
注:新入库单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且营业范围内含建筑工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水利: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1日的水利类入库时间已近结束。滨江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拟定2020年7月1日—2021年7月1日入库,原在水利库内的人员有意愿再次参与本年度入库的,相关资料可不予审查,如无意愿参加本年度入库的,可退还入库保证金2000元。
注:新入库单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且营业范围内含水利工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今年度新入库单位(个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退出名录库后退还,不计息)。报名后不参加投标者,投标保证金不退。中标后不履约者,投标保证金概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申请单位(个人)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6日,每天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至滨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8楼农村工作科(806室)报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毅 联系电话:15195278971
泰兴市滨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