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兴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泰兴市财政局联合举办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操作系统培训班.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长、总预算会计、经服中心主任及 “三资”管理微机操作员参加培训。泰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闻仲出席会议并讲话。
泰兴市委农工办主任赵建东介绍说,近年来,泰兴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关键措施。
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是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有力抓手。近年来,泰兴市农村集体“三资”总量不断增长,管好用好这笔宝贵财富,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备受农民群众关注。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就是要推动农村资产资源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就是要提高集体“三资”的管理效率,建立一个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运行发展新机制。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抓好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在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泰兴市着重把握关键环节:积极融入管理平台。泰兴市建设的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主体的“阳光三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集成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扶贫监管、农村产权交易、新型主体管理、农村廉情预警、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等8个子系统,实现了“数据共享一网通、管理责任一单清、阳光村务一点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部署要求,倒排时序,挂图作战,加强系统对接,密切协作配合,保质保量融入“阳光三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
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目前,泰兴市全面实行村账乡管的模式,乡镇代管主体是经济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要解决好这一共性问题,必须在体制上进行创新突破。为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全面推行“财政部门管理村组集体资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核算、农经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管”的工作模式,在乡镇(街道)财政所增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牌子。各乡镇(街道)根据业务量大小,合理配备代理中心人员,在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情况下,签订规范的代理协议,规范财务委托代理行为。
实施村级资金管理非现金结算。现金管理一直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老大难”,大额现金支付、坐收坐支、白条抵扣等,都是导致违纪违规违法的管理漏洞。要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方式,创新农村集体日常支出结算机制,实行村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采取非现金形式转账或打卡结算,实现所有集体资金往来可留痕、可查询和可追溯,提升村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市级层面,设立村级资金“现金池”,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强化资金集中管理,通过“现金池”账户的归集功能,将零星分散、短期流动、维持正常运转的资金整合成相对稳定、集中的大额资金,在与银行洽谈后,获得更高的存款利率,实现更大的增值收益。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目前,泰兴市委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进展良好,基本实现“阳光交易”全覆盖,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各乡镇(街道)督促指导村集体把土地流转、集体经营性资产、生产设施设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资产资源交易全部纳入市乡公开市场,通过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方式进行公开市场化运作,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坚决杜决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要强化服务保障,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增加村民进场交易参与度,使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大创新。今年,泰兴市委、市政府下达了全市60个村的试点任务。这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注度高。各乡镇(街道)按照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到人、固化到户”的改革试点要求,深入村组摸清情况,制定成员界定的条件,按照责任分解表的时序要求,抓紧抓实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股权配置等关键环节,确保成员界定准确有据、清产核资全面彻底、股权配置公开公平公正,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章可循、快步稳走。
把握时间节点,统筹协调推进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前一阶段,泰兴市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在黄桥镇开展了先行试点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下一阶段,9月底之前,由农经部门牵头,对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金、资产、资源、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做到村组“账面资产总额、债权债务、各业承包合同”三见底,为工作交接做好准备。同时,将村组集体资金划转财政管理专户,将经清理核实的各项基础资料移交会计代理中心进行数据初始化处理,并立卷归档。整个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监督交接工作。10月份,由财政部门牵头,做到“代理机构设立、经费预算调整、工作场所安排、岗位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建立、核算业务培训”六到位,确保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正常开展。11月份,各乡镇(街道)通过访问市级信息中心平台,按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正常开展财务核算。年底前,市纪检、农办、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对阶段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对试点期间存在的制度性问题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完善工作资料,为泰州市面上推行提供现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