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着力提升黄桥镇祁巷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根据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当前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苏田园办〔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该村实际,现提出专题报告如下:
一、祁巷村基本情况
祁巷村位于黄桥镇的东南角祁巷村,东接分界,南邻珊瑚。全村由原来的东小湖、丁庄、周堡、祁巷四个自然村合并而成。现有25个村民小组,1498户,5500多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生态、休闲、宜居、美好新祁巷的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中国美丽乡村、江苏最美乡村、江苏省三星级康居示范村、泰州市十强村等20多个省级以上荣誉称号。2016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39.66万元。
二、集体经济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及泰州市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以“强组织、增收入、夯基础、促发展”为主题,坚持“立足优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市、镇、村三级联动,凝聚各方力量,多措并举,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努力实现村级组织“有钱办事、有实力办事、有能力办事”的目标,着力提升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和跨越发展。
(二)建设内容。按照省试点通知精神,结合村级资产资源状况和区位条件,经过认真调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围绕“千亩香荷芋基地、千亩水产养殖基地、千亩花卉苗木基地、千亩设施蔬菜水果基地、千亩粮食基地”5个千亩基地,村集体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
2、成立劳务服务合作社。依托现有的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农家乐”餐馆、休闲茶馆、垂钓休闲区及跑马场、游船、卡丁车等娱乐项目,建立为乡村旅游服务的休闲农业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和拓展农业新功能。
3、大力发展物业项目。以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祁巷小南湖风景区为核心,与中国扶贫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联合,通过建设“原乡扶贫民宿项目”—精品民宿品牌“燕溪堂”,并实施“三年千宿计划”。打造集生态农业观光、采摘垂钓、体育健身、户外拓展、休闲旅游、农家乐餐饮、住宿服务等一体的现代特色文化旅游点。
(三)建立机制。一是运行机制。土地股份合作社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股份制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主要有投资人和村干部参加,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监事会吸纳部分村民代表和公司职工参加,负责对公司资产和经营成果监管。二是经营机制。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承包经营模式,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村集体购买农业生产机械、修缮农业基础设施,并量化折股,经营者以承包经营保证金入股。为农服务项目由村民推选懂经营、会管理、有奉献精神的村干部牵头,村集体统一经营。其他物业经济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落实租赁、承包关系,明确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三是激励机制。无论是承包经营、联合经营还是股份制合作,均建立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内部责任,加强内部财务核算,通过考核激励,增强经营者的责任,调动经营者达产达效的积极性。四是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益、公积金制度。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村级增收模式。股份制公司收益按入股比例分配,其他发展项目村集体取得的收益,主要用于村公共事业建设,兼顾集体经济成员和贫困农户的分配。
三、保障措施
1、深化农村改革。一是稳步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土地要素加快流转。通过确权登记,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物权登记管理,让农民将放心流转承包地,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二是规范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资源优化配置。我市出台了《泰兴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泰兴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建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全市16个乡镇(街道)建成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并在各村设立服务点,全市形成了管理规范、服务统一、责权明确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三是全面规范建立村经济合作社,促进集体运营机制创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认真界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统一规范建设村经济合作社,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职能,履行资产监管和营运职能,实现增收增效,所得收益主要用于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并向成员进行现金分配。
2、创新扶持政策。一是资金扶持政策。为扶持祁巷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经济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扶持村级发展新型物业经济。二是金融支持政策。开展农业保险保单、农产品订单质押。三是土地扶持政策。优先保证村级集体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所需建设用地;鼓励村级集体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和复垦开发,优先列入占补平衡项目库;及时修订调整农业用地规模边界,落实用地指标,努力保证村级集体发展所需建设用地。
3、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健全组织网络。由市委书记挂帅,组织涉农部门,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班子,合力指导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强化民主监督。对照项目实施要求,组织村民代表对建设条件、项目选址、资金来源、预期收益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确定,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三是严格资金管理。省、市级扶持资金、乡镇配套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的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