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古溪镇纪委规范“小微权力” 护航乡村振兴
泰兴市古溪镇纪委为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主动联动全镇各部门单位,积极探索如何建立村级事务过程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服务水平保驾护航。
制定清单流程,明晰村级事务。分层分类制定正反“四项清单”(职责清单、任务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和办事流程,扩展试行“411”工作体制,即四项清单、一套村级重点事务运行流程图、一张全覆盖村级管理网格,让村两委干部明晰“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清楚该“怎么做”。
加强日常管理,狠抓清单落实。将清单管理的内容细化分解到农业农村月度考核中,提高干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方面讨论、评议、决策的积极性,并实行“月度排名、半年总结、年终考评、动态预警、日常监督”。
强化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在“小微权力”清单的基础上,针对村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执行规定不严等问题,全面梳理,建立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言行,实现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全程公开透明,使村“两委”干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促进村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为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了活力、增添了动力。